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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世君:聽說,分一次手,可能要傷心一年
人的情緒差異很大,面對同一事情,大家的反應隨時十分不同。例如失業了,有些人會呼天搶地,有的卻平常心面對。而我試過失業失得很快活,只因可以每天去玩。當然那時我仍有點錢,而我本身很慳儉。

還記得那次失戀,你的感受如何?如果只是「玩玩下」,或許感覺不多,只要不是他先「飛」(拋棄)你。然而若未試過全情投入,愛得要生要死,那你根本沒戀愛過,甚至沒活過﹗很愛很愛他,卻被拋棄,分手分得很突然很爛,這衝擊隨時達「危機」級別,跟失去親人、意外斷肢、破產等等的情緒反應類近。

精神科醫生 Elizabeth Kubler-Ross 在其經典著作 “On Death and Dying” (1969)一書中,提出「哀傷的五個階段」(Five Stages of Grief)﹕否認、憤怒、討價還價、沮喪、接受。一場災難式的失戀,有可能經歷上述五個階段。這解釋了為何有些人失戀後會做「奇怪事」:例如不哭不叫超堅強、把他的東西保存好,欺騙自己說他「很快回來」。甚至如神經病般發癲發狂……不同階段,不同反應,不用大驚小怪。或許你是主角、關心朋友的好人、只是在旁食花生的路人……無論如何,請接受這些是正常反應,別逼自己或對方「立即」沒事。若是好朋友,就陪陪受傷的人、聽聽對方訴苦就夠。重創後,數月、可能一年、兩年或更久時間,才能完全釋放,接受一段關係的死亡。很久嗎?是吖。有合便有離,分手就有代價,「完美」愛情本來便包含悲傷的可能。

最後回復原狀,不代表你要忘記他。既然刻骨銘心,何不讓他留在心深處,偶爾懷念?起碼證明自己在冷漠的都市裏仍有感覺、機件運作正常。怕就怕在你於傷心過後築起保護牆,從此不再愛人。「愛自己」很應該,「將自己從愛中隔離,以防再受傷」卻只是逃避。既然傷勢已痊癒,就從新上路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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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有《澳洲任我行(悉尼、坎培拉、臥龍崗)食買玩一本OK》、《戀愛不是請客食飯》及《打工旅人——工作假期六國誌》。she.com愛情作家、小說作者、旅遊達人、影評人、文化研究/性別研究雙碩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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