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老家執拾東西,找到了初戀的情信和舊女友照片。情竇初開的年代,愛情大都勇敢單純。糊糊塗塗愛得難捨難離,但最後仍正常的分手收場。儘管耶穌和孔子都說過「初戀無限美」,但能夠開花結果的卻屬少數,留下的就是回憶,讓人懷念當年的對方和自己,以及沒有雜質的愛。
問題來了,這些愛的證據,我還應該帶回家嗎?於是我在網上設了個投票,問大家我應該「燒或留」,結果……最後再講,我反在想,初戀對現在的感情有何影響。
英國埃塞克斯大學(University of Essex)社會與經濟研究院教授馬爾科姆.布裏尼恩指岀,初戀的美好可能成為婚姻幸福的障礙。如果你把當年的激情跟後來的婚姻比較,當然容易覺得後者淡而無味。他認為若想婚姻美滿、增加幸福感,便應該忘記初戀。
初戀能否輕易忘記很難說,但肯定的是沒比較沒傷害。就如你硬要把MIRROR 12子排高下,說誰好誰差,總會有人不高興。他們各有好壞優缺點,怎麼就要評分說誰最優秀?何況你現在得到的,不一定比初戀更好,如果時刻妄想回到當初,這種虛妄就是痛苦的來源。過去的人、過去的事,我們也傾向美化,得不到的東西份外矜貴,那是對美好東西的投射,真實與否不重要,反正都信了。但請認清楚,被美化的,不要拿來跟當前的幸福比較。你的男友和老公永遠不會是Anson Lo或姜濤(死心啦!),追星追到一個點仍請保持清醒,初戀再激情再叫你懷緬,也要記得眼前人,已非N年前那個青澀單純的他。
不過怎麼說也好,愛情是二人共同經營的過程,結了婚也絕非終結。幸不幸福,是看一生,不止一剎。初戀是否最幸福的一段無絕對答案,但放在心中偶爾甜幾秒,都不過份吖!
經過一晚投票,結果竟然是50:50 😱 顯然大家仍想食花生,看看我如何處理。結果,我冒着生命危險把「犯罪證據」帶回家(還不止初戀的),仍在思考怎樣解決,大家有何建議?要是你的另一半也這麼抖膽,私藏舊情人的東西,你又怎樣自處和處置他?你會否說:「我不介意的,不如你給我看看。」
過幾天再跟大家報平安(希望)。
參考資料:http://www.rocidea.com/one?id=21136
/FB 香港作家胡世君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writerkenneth IG 胡世君 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writerkenneth/ /著有《澳洲任我行(悉尼、坎培拉、臥龍崗)食買玩一本OK》、《戀愛不是請客食飯》及《打工旅人——工作假期六國誌》。she.com愛情作家、小說作者、旅遊達人、影評人、文化研究/性別研究雙碩士。/ 歡迎聯絡 kennethwu66@hot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