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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,不是該把對方放在第一位嗎?
愛,不是要投其所好,完全配合對方嗎?
愛,不是要視對方比自己更重要嗎?
不對!如果,你沒有了自我!
也許我們都把愛情看得太重,把愛的人,看得太不能失去。全心全意去愛是應該,但埋沒自我的去愛,到頭來,損失的也只是自己。我從來不贊同為對方改變自己的態度。一方為另一方勉強改變,持久力能維持多久?為了迎合對方的喜好而裝作喜歡,勉強遷就,對方又會受騙多久呢?
追求時千依百順,相戀後便凡事爭拗;
追求時勉強服從,相戀後便故態復萌;
追求時落落大方,相戀後便斤斤計較 ;
這個年代,結婚後一星期也可以分開,合約簽定後也可以清盤賴賬,追求到手就是永遠?簽署了婚書就可打回原形?
相見好,同住難,意思是,不到日夕相處也不能得知對方的最深層性格和習慣;不是共住一室,也不知原來兩人還未昇華到相處的最高境界。我無意為婚前同居寫下個人立場,但我會同意,了解不深,便不該貿然一起。尤其是,當一方早已為了贏得對方而不顧一切的放下自我。萬一真我爆發,對方了解後才發現貨不對辦,愈相處愈覺陌生,那便只有分手收場。
Just
the way you are!愛一個人,當然希望愛最真的他,所以,請你呈獻出最真的你;這樣,長久地,才不致陌生,也不會覺得被騙。
因吸引而愛上,因了解而深愛。
祝,
你我都是真我,你我都有真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