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跟他一起的最初,很多話,聊起開心的事情時,眼睛笑得向上彎;訴說難過的事時,她會把頭埋在他的胸口;有時說得生氣了,她會用手出力揉他的臉,邊揉邊做出怪獸的「嘶嘶」聲,然後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那個時候,她還年輕,所以就連愛一個人,都比往後的日子更有氣有力。她會做飯給他吃、會想辦法省錢、打理日常開支、整理家居、製造情趣。她以為,「愛」人等同媽媽為救孩子把車舉起般——用了力不覺累、流了汗不會熱,即使受了苦,心還是甜的。所以,她還會自顧自地哈哈大笑,彷彿他有在聽自己說話。
可能是因為成長了,見識漸漸讓她懷疑,他給自己的根本不是愛。愛是一種自身對別人的感覺,但若不表現出來,便等同老闆很愛員工,不過永不出糧、或者員工很愛公司,卻又永不工作。從懷疑到驚訝,從驚訝到接受,她終於明白到,即使心裏再愛,都不可能在一起。
於是,她在可能不會再找到第二個伴侶的年紀之下,決定提出分開。
努力的人未必有好下場,但過程中得到的機會總會比人多,很快,她便遇到另一個他。對,是另一個他,而不是下一個他,兩個他,似乎沒有太大分別,反而變本加厲。今次,她沒有再忍很長時間,快刀斬亂麻,又再單身一人。
世上沒有人是完美,但缺憾也不能太多,與其被不聞不問,倒不如孤身一人,至少,她不會不理會自己,也不用再自顧自地哈哈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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