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收到一些諮詢,問的是關於關係中由於某些原因可能要面對分開的可能。這些外在因素大有不同,有的是異地工作/讀書、有的是家人反對、有的是犯了大錯想要彌補、有的是其他因素。
無論如何,通常問我的一方,都是很不捨得、想挽留感情的。
但是很多很快就都被我試到了。
因為我的建議絕對是:求婚吧。
說你這麼愛她/他,害怕失去他/她,那為什麼不永遠跟他/她在一齊?婚姻是一項締約,比法律的約束力還要高,而它是證明你對一個人的愛的最佳方式。
你不懂得什麼是婚姻?那是兩個認定彼此的人、相信彼此會令對方更好的人必須進入的關係。
你不相信婚姻?那是因爲你誤解了它。「我們相愛,在一齊舒服,不就夠了嗎?」不。婚姻是一個公開的宣誓,就是要你賭大點,拿出本錢出來。
不敢?那你是不夠愛而已。結個婚都不敢,你還真的是愛對方嗎?赴湯蹈火,肯定是沒可能吧?
那你來找我訴苦幹甚麼?
好了,你們都有自己的藉口。
「噢我太年輕了。」
「噢我沒有時間籌備」
「噢我工作事業階段還沒順暢」
「噢婚禮好麻煩好怕」
- 朱玲玲18歲結婚
- 啊Sa鄭中基秘密結婚根本不需要任何籌備、擺酒
- 經濟條件、事業成就——如果對方都不嫌棄你,你怕什麼?
問題在哪裡?一方面是不夠愛,另一方面,是還沒玩夠、看夠這個世界。最慘的,是很多人根本就是沒膽子做事。
對了,我作為女權主義者,是十分相信電影《The Proposal》裡面 Sandra Bullock 向 Ryan Reynolds 求婚的做法。
女性為什麼不可以向男生求婚?尤其是女生想要彌補過錯。
結婚吧,I dare you。做個負責任的愛人,不要再花心了。
林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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