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人說他談了一場不開心的戀愛,他感到不知所措,痛苦地問大家他該怎麼辦?該怎麼辦?分手吧!談戀愛必需要談得開心、戀愛得幸福,若談得不開心又愛得不幸福,那麼,這場戀愛還談來幹什麼?
談戀愛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快樂,沒有其他比快樂更實際更實在,人,無非都是希望開開心心過日子。
「笑又要做人,喊又要做人」,一首老歌的歌詞常常提醒着我們,不管笑和喊也要過日子,那為何不選擇笑着過?
工作遇到衰上司事事針對、朋友不只一次背叛、戀人對自己愛理不理⋯⋯每日都活得不快樂,但卻不曾想法子去改變,只會怨天尤人,認為自己冇得揀,但想深一層,真的冇得揀嗎?你不能干涉對方如何對待你,但你可以選擇讓對方從你的生命中消失。
如果能夠理智一點來看,愛情也許是一條很簡單的數學題。
假設單身的時候快樂有 70 分,那麼談戀愛的時候,快樂最少都要有 71 分吧!如果沒有比單身時快樂,甚至增加更多的煩惱和傷心,那為何不回到一個人的時候?至少那時候,你還有 70 分快樂。
當然,愛情不能夠完全理智,但正因為如此,我們更加要提自己不能在愛情中迷失,要學會理智一點面對感情問題,緊記快樂和痛苦都不是別人給的,笑着或哭著過日子都是自找的,怨不得誰。
那個人仍然在感情關係中折磨你,何苦你還要戀戀不捨?離開吧!我們都應該要談一場開心的戀愛。
朱佩君
香港小說、專欄作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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