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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靈山:男友失縱狂想曲
有說「胡思亂想是女人的天性」,但我作為女人,則堅持是後天得來。

那一天,跟他同居已經半年,漸漸習慣了他的規律──6點下班、6點45分到家、8點洗澡、9點打機。這樣穩定的生活,怎可能令我胡思亂想?若非他打破常規的話。

偏偏那一夜,他還未回家。

起初,我都不以為然,更待到7點15分才致電給他,即使當時沒人接聽,我都只是掉低電話繼續看電視,但當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,又等不到他回電,我開始有點着急,他到底去哪了?

望望手機,原來已經7點45分,本來輕鬆的我,思緒開始混亂,但又有條理地想到超多個可能:他被打劫、被車撞倒、被襲擊……然後暈倒、失血過多……身處小巷沒人發現、身處大街被送院、失憶、死了…… 我知道自己的想法很負面,但遲到足足一小時又不接電話,真的可大可小。

愈想愈危險,我立即上網看報紙,卻又找不到任何「年輕男子被貨車拖行百米昏迷送院」的新聞,會不會是事發太突然,記者未及報導?抑或,還未有人發現他的……他的……屍……天呀,我不想再說下去!

到底我該怎麼做才好?

對了!醫院!即使一個人垂死,都會被送去醫院!我應該致電去附近的醫院,說不定會找到他!不不不,若真的找到他,只代表我將會失去他,我不想打電話⋯⋯不!我必須打電話!

很慘情地,醫院不是沒人接聽,就是轉我去另一個部門、再轉去另一部門,最後,醫院的人更着我報警求助。報警?即使我當時很年輕,都懂得「失蹤不夠48小時」是不會受理,警察怎可能會替我找一個遲了回家的男人……

已經8點45分了,足足遲了兩小時,沒了,我一定會失去他了!我哭得連肺也要衝出食道嘔出來,到底該怎麼辦才好?

不!我不可以倒下,既然沒人幫我,我就自己去找!對了,他可能快要死,如果我及時找到他,說不定有救!

隨便拿件衣服,將腳掌塞入鞋,拿了鎖匙和證件,我一步跳到大門前,開門,正要衝出去之際……

這烏龜王八蛋施施然站在門前!

絲毫無損!
正正常常!
連頭髮都整整齊齊!

我狂揼他的心口,「你去咗邊!你去咗邊!我以為你死咗!你做咩唔聽電話!你去咗邊!」沒有經歷過臨死別緣、沒有嘗過生離死別、沒有試過孤獨的他,竟然失笑!笑!他竟然笑!

「我去咗機鋪睇人打機,聽唔到電話響啫,做咩咁驚?」

「啫」?輕描淡寫到要用「啫」?「我等你2個鐘,你竟然去咗機鋪!咁鍾意去,你呢世都唔好返嚟!」

一手將他推開,二話不說便衝入睡房攬着枕頭放聲大哭,用樓下都聽到的聲線咆哮:「我跟這枕頭結婚,它不會死不會嚇我!」

有時,我都好想學到他的一半,凡事說句「邊有咁容易」,笑下笑下又一天。不過想深一層,我們女人比男人長命,不是沒原因的,所以,居安思危還是比較適合我。他日百年歸老,就讓我比他留多一分鐘,看着他合上眼,安樂了,我才跟着他去。

你們看,我又胡思亂想,哈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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