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禮拜,我發現一個長得好漂亮的女孩子。粉絲人數過萬,並不是KOL,經常like我的posts。
向來厚臉皮的我,向她私訊問到:美女,你是做哪行的,很少見你這樣的美女,好有氣質,好脫俗,在香港好少見。
美女很快回覆我,我也不甘寂寞,問她晚上是否有空吃飯。
她更直接:你現在就出來見我吧。
喜歡有主見、主動、愛冒險的女生。
於是我馬上衝去見她。
不失所望,她,好漂亮。
電眼,高鼻子,誘惑的嘴唇,高挑豐滿的身材。我這輩子見過的頭三名美女。
下午見面聊天,我只是想交個朋友。這種女神,對我來說,太高。我攀不起。
但我厚臉皮,所以毅然提出過兩天再一齊和我的朋友吃飯喝酒。
誰知她爽快答應,還主動訂地方。
我更欣賞她的風格。
吃飯,我不斷在宣發自己的分手歷程,沒有理過任何人。
她卻一直細心聆聽,陪伴我,甚至連和朋友約好的局都不去,陪我喝幾杯。
我是個紳士。所以我最後送了她回家。一個 goodbye kiss,就知道——我喜歡妳。
我很喜愛的幾本關於愛情、愛、男女關係的書籍,教了我一些受用一生的道理。
愛,和空氣一樣,人到了哪裡都需要。
林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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