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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一日,你接到前度的來電,當時,或許你仍未能放下,但他卻是問你討回相愛時的餽贈,你會有什麼反應?

這是一個讀者朋友希望分享的一個故事……

他們都是專業人士,因工作而結合,男方職位高,深受業界肯定和同事的敬重,他的好好先生令女方欣賞他,愛上她,樂意為他付出所有去迎合他、遷就他。

他們相愛四年,女方越落力配合,男方越得寸進尺,脾氣也越來越壞。他事無大小極盡挑剔,女方在無數次容忍、傷心下,最後忍痛與這位表裡不一,人前mr. right,人後暴君的男朋友分手。

女方一直愛著他,念念不忘,多次想回頭,卻已經害怕活在過去的不平等生活,不敢再心存幻想。時間久了,大家也有著大家的生活,嘗試開始新的戀愛,然後,又分手了。

一天,男方致電女生求復合,那時,女生可能存在過一絲心軟,但在對話間,那種不平等的態度,令她無勇氣行出多半步,她還是拒絕了,這時,男生發爛,要回所有曾買給她的東西,她,很傷心。

我心裡第一個問題,他現在很窮嗎?要是窮得要問前度討回小禮物,那慷慨一點也沒所謂。若是和平分手的話,借點錢救人於水火,其實也義不容辭。

當然,我後來知道不是,他大概是大男人過度,預期自己一開口,她便會飛撲回他的身邊。亦可能,他試過其他伴侶,卻沒有人比她順從。他想回頭,卻用著「我現在給你機會」的態度,令她連一絲幻想也幻滅。他仍還活在過去,但她已活得清醒。他一時接受不到,便跌落地拾一些沙,當為自己的面子,貼回一層金。這種幼稚的衝動,令我覺得女生當日和他分手,今日不答應復合,是超級明智之舉。

對我而言,前度要討回,就給吧,至於自己所送的,本人絕對會豪給他,反正我從不會保留不歡而散的前度的任何物品,看到也嫌礙眼。而我再窮,也不見得要靠發爛追回什麼,才能維持生命。還好,我從未遇過這一號人物,也不致於在傷口上再灑一大堆鹽。

其實想深一層,還是擇偶的重要性,人心雖然難測,但也不見得全無根據的,不對等的關係,強勢的一方永遠都覺得自己在施予,弱勢的一方所得到的,在他眼中只會是恩賜,當關係破裂,不歡而散,強勢的便會行駛慣常的權利對弱方清算。要是早一點抽身,這種強弱也不致於極端地懸殊,受傷也會輕一點,痛也少一點。

女人嘛,還是自己有能力最靠譜,自給自足,情人要送,也要給他知道即使沒有他,自己也買得起,不給他依賴的錯覺,才能在人前人後活得矜貴。

 


電影編劇、專欄作家Ja Po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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