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這東西很玄。你以為你愛他、緊張他、關心他,甚至把自己所有獻上,期望他心滿意足。但到最後,他卻可能只拋下一句﹕「你很煩﹗」便拂袖而去。你自覺被糟蹋,怨氣叢生,由愛變恨,到頭來關係決裂,你頓成天下間最可憐女人,在愛路上留有傷痕,深信自己不再相信愛。然而回首當初,你有否問自己﹕「我用了正確方法去愛嗎?」
既然愛很玄,沒必然對錯。但愛一個人不應用自己角度出發,反該以對方想法先行。朋友J工作不順,連番受挫。他早年升職如坐升降機,在鎂光燈下受著擁戴。現在雖受打擊,但仍充滿自信,只是在爭扎應否辭職。而最令他苦惱的,卻是女朋友那「逼迫著他的愛」。
「我知道他很緊張我,也不介意跟我一起熬日子,而這也不影響我們結婚計劃。但我實在不想她替我四處張羅,不斷叫人介紹工作給我。」他大喝兩口1664 。
「Well,也是啊﹗這樣很沒面子。」我輕搖著紅酒杯。
「這還是其次,你也知我面皮厚。我最介意的,是她只想我早日轉工,認為我會開心點。偏偏我只想自己去找,而不是靠她。我跟她說過數次,她就是不聽。」
「那有何關係?捉到老鼠便是好貓,何需介懷。」
「No! It’s different! 她介紹工作給我,代表我的事業需要靠她。但工作從來是自己的事,我不想跟她有任何瓜葛。雖然我知道她很緊張我、愛我,但她最好的方法,是由得我,我自會處理。」
「明白你意思。來,喝﹗」我們碰碰杯。
J工作不順,對他已成壓力。若他需靠女朋友才找到工作,他會視為雙重打擊。他一向聰明,有兩分傲氣,這種人向來不太願意接受幫助。可惜女友只看到他轉工的需要,卻忘掉他壓根兒的性格。她希望關心他,他卻視為威脅。「愛」需要方法,需要被愛者接受的方法,否則只是逼迫和傷害。J要的是空間,唯空間越大女友越不安。某程度上,女友替J找工作,是因為她認為自己需要「做點事」,留下愛的證據。但這種逼迫著對方的愛,到底是愛人還是愛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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