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最後一年是糟透了的一年。
跟黃靜敏分手後,原以為只是少了一個床上伴侶,卻不知那來的謠言指我出手打她。
「勇,黃靜敏已三日沒有返學了。」Steven 問。
「我不知道。」我答。
「說句實話吧!你是否因為她不肯打掉孩子而打她?」
「當然不是啦!誰說的?」
原來傳言已經發展到如此地步,而且同學們在欠缺被告在場的不公平審判中,以我額角的傷為佐證,認定我必定然跟人動過手。可是,就是誰也沒有認為我是被害的一方。
在整整一個星期間,我受到不少冷言冷語。有些是Steven 及Philip 轉告同學的「閒言」,有些則是女同學刻意在我附近把話說得讓我聽見。
「其實即使是有了小孩也不是什麼大事,上得床就要有風險。不能完全怪你。」Steven 以為安慰我說。
「說了七千次沒有了。」我有氣無力地否認。
「你不會狠心得連她也殺了嗎?」Philip 的幻想更是過份。
「那請問我該藏屍那裡呢?」我反問。
「當然是烹了後,再拿去餵狗吧!」Philip 可說得理所當然。
大學同學說熟不熟,說生不生,但就是大部份同學也只會依賴電郵及手機聯絡,我們根本沒有黃靜敏家的電話號碼。明明就是每天都見面,卻不知對方的底蘊。「朋友」成為真正個體與個體間的交往,背景可以一無所知;那管對方是黑社會也好,是億萬富豪子女也好,也不妨礙單純的交流。或許有些人會到談婚論嫁時,才知道對方是自己的親戚。
這或許就是我們這一代的交友方式。
當一班同學嚷著要報警尋人的時候,黃靜敏突然出現了,而且還帶著從日本回來的手信……還有一個新男友。
「對不起!因為即興去了東京一星期旅行,所以來不及通知大家。但我可是有手信的。」黃靜敏在「失蹤」後,首次回校顯得異常輕鬆。「還有,跟大家介紹一下。這是我在旅行期間認識的男友,叫Johnny。」
雖然我意會到大家曾有一絲目光投到我身上,但可能見到我沒有特別反應,大家就意會到我倆已分手的事實。於是,他們很就避開我的視線,只管跟那個當投資銀行的Johnny 聊天。女同學顯得特別雀躍,可能因為那個Johnny 有點像古天樂吧!她們是如此說的。
至於Steven 及Philip 就只是把我拉到一旁。
「虧她竟然大搖大擺地帶新仔來示威。」Philip 氣憤地說:「完全不考慮其他人的感受。」
他口中的其他人大概只有我吧!
Steven 鼓勵我說:「勇,不要死撐!要是想打人的話,我會幫你的。」
「想哭就哭出來吧!」Philip 也說。
「我真的沒什麼。」
真的!與其看到黃靜敏怨恨的眼神,倒不如讓她逞強好了。我當然明白她刻意帶一個男友回校的目的,那就是要我難受,後悔自己「走寶」。難過的心情是沒有的,但卻有一種似曾相識的失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