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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裡的常客由三人變成兩人,再由兩人變成只有孤單的我。

兩個大人在我十八歲之後,已經肆無忌憚地把這個家當作旅店一樣。他們也沒有向我交代半句。只是每個月初,我也分別有兩筆零用錢自動出現在銀行戶口內,並且獨自擁有了這個過大的空間---三房兩廳。

大學時的同學也羨慕我有這樣的空間,他們可隨意到我家中一起做功課。

Philip 曾打趣地說:「真好!可以隨時帶女生來過夜。即使吵得翻天覆地也不相干。」
Steven 也說:「連開房錢也可節省不少。」

對於這種評語,我只有笑而不答。

事實上,我也真的有此方便,才可以經常叫黃靜敏到我家中留宿。可是,相比於那些所謂的方便,我更希望有人在我身邊穿梭。

試想像一下,當一個人坐在只有自己的大戲院內看著笑片,當有任何值得你笑的情節時,聽到的就只有自己的回聲。這種笑片,即使再好笑,你也會以為自己在看爛片而已。有些時候,我真的覺得富豪們都很蠢。

買一間千多呎的房子有何用呢?要踢球還不夠太,要起居卻是有餘。沒用的空間也只是白花金錢,充當門面。他們大抵把自己的家當作一個展覽廳,根本毫無實際功用之餘,更顯得自己的渺小。

在那三個月期間,我實在百無聊賴,就經常請Philip 及Steven 到我家中作客。他們當然也異常樂意,我的家頓時成為了我們的「找工作基地」。

所謂找工作,也不過是每天瀏覽求職網站。我們連報紙也不買,反正這個世代,什麼也是以網絡為準的。餘下來的時間,不是打遊戲機,就是看色情片。更多時候是晚上一起抽煙及飲酒,他們已習慣不時在我家留宿。

Steven 曾經說我們三個就像電影《風塵三俠》的主角,沒有壓力,也沒有目標。

「我開始感覺到自己有梁朝偉的影子。」Steven 說此話時,害我倆差點笑得噴飯。
Philip也說:「你最多也只是自認情聖的梁家輝罷了。可惜,你沒有一個像朱茵的妹妹。」

我們三個對誰更像梁朝偉這種無聊問題一事爭持不下。為了證實一下,我們決定晚上到酒吧,看看誰最先吸引到女生。可是,一連去了整個星期也沒有收穫,而且酒吧的酒明明就跟超級市場貨架上是一樣貨色,但卻貴上五、六倍。於是,我們就把酒買回家飲算了。一個月不夠,整間屋已充滿了酒精及尼古丁的氣味。至於誰更像梁朝偉這個問題,就像考試過後的學科一樣,提也沒有再提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