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半做錯,很多女人都會二話不說地力挺,高呼「我相信他,我撐他!」
然而事實上,我們都知道,無人可以100%相信另一個人,皆因我們都不是當事人,我們根本無資格去證明對方所說所做的都值得信任。
說一句信任很容易,皆因無需負任何責任、無後果的,但對於被傷害的人,加害人的另一半隨口說出來的「信任」,對受害者無疑是二次傷害。
你沒有任何證據、任何理由,但卻言正辭嚴、字字鏗鏘地說「信任他」,這潛台詞不就是想表達對方才是說謊的那個嗎?這不是傷害是什麼?
多親密的另一半,終究也是一個獨立個體,你不是他,亦不可能24小時如連體嬰般痴纏在一起,你的信任單純用「愛」來支撐,而非以事實真相來力挺,這種信任對受害者本來便是非常不公平。
你可以不講道理向做錯事的另一半說「我會在他身邊支持他、陪伴他」,或假若另一半真的犯錯了,你也可以用愛來情深說一句「我原諒他、接受他」,但你不能盲目地說「信任他」,畢竟這不是關乎你們之間的感情,你又有何資格說信任?
作為一個人,我們千萬不能被愛情蒙蔽雙眼,分不清是非黑白,愛可以包容、原諒對方的一切,但愛沒有偉大到可以盲目地掩蓋良知、顛倒黑白。
要無條件信任另一半,是你的事,但不關你的事時,你根本連說信任的資格也沒有!
朱佩君
香港小說、專欄作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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