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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世君:讓不愛你的人迷戀你一輩子?

早前看到一單「奇聞」,一個日本男孩愛上一隻曱甴(真),給「她」起名Lisa,說她比任何女孩子都漂亮。後來為了永遠跟她一起,決定吃她落肚,永不分離!

 

很變態?愛情最恐怖之處,是叫人做出不理智甚至變態的事。早前在 she.com messageboard 看到有人做「和合法事」,務求令分了手的男人回來。當然,這跟拜黃大仙或祈禱一樣,有心靈慰藉成份,花幾千元買個希望,我不反對。

胡世君:讓不愛你的人迷戀你一輩子? 胡世君:讓不愛你的人迷戀你一輩子?

一些師傅也頗有「專業操守」,不會胡亂收錢,反先說明相關困難(免責條款?):(source: 知正堂)

 

要點 1. 對方已經變心表白擁有第三者,並且公開的交往確定第三者的愛情,多數是無法挽回的。除非發現得早,在對方與第三者感情為深厚之前施法,不然是無法挽回的。

 

要點 2. 兩人的身世背景差太多,譬如學識理念或生活價值觀差距大者,這樣的愛情也無法強行撮合。

 

要點 3. 相愛距離太遠的感情,彼此的感情若未經深厚的交集,只是邂逅後的交往,最容易變心及無法長久。長距離的和合法術最費心神,並且法術成本極高,成功的時間也得拖得很久。

 

我做輔導時也可能談及上述各項,其實很人性化,勉強冇幸福,感情的成敗總有不同因素拉扯。然而,竟有法師提出和合之法能夠「讓不愛你的人迷戀你一輩子」,我便難以苟同! 這叫愛情,或只是操控?明明不愛你了卻受制魔法而淪為奴隸。健康的關係理應互有往來、分享彼此、心有靈犀,而非要他做你的玩偶。若二人真的在玩「主.奴」則另作別論(將來再詳談),那也需要雙方同意,並非被催眠般任由擺佈。

 

「變態之愛」常被美化。以愛之名,仆心仆命,不惜一切貢獻自己,只為守護愛是永恆。Sorry囉!這叫自私!我愛你,你也必須忠誠對我,否則我會發瘋,難道這算是「偉大愛情」?二人關係出了問題,找人傾訴,甚至尋求專業人士協助無可厚非。唯我再強調一次,事情應該是「雙方」的。對待鐵了心不再愛你的人,你的最佳回應是﹕「好好對自己。」緣份之事你永不知道,你能做的是做好自己,精彩過活。說不定在不久將來,他會因為更好的你而「真心迷戀你一輩子」呢。

 

 

性別研究/文化研究雙碩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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