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如穿高踭鞋,或因為漂亮、工作需要、尊重場合、我的腿這麼美當然要 show off……很多外在因素令女士們忍着痛穿上,然而原因卻肯定不包括「舒適、自然、符合人體工學」。人類很有趣,可能是極少數,甚至唯一一種動物,會經常逼自己去違反天性。有女性主義者認為,高踭鞋的發明,是男人控制女人身體、約束她們的行為的手段,那不過是「三寸金蓮」的現代版。你認為呢?
女友人說:「天甚麼性?或你根本想回到古代一夫多妻?」
我說:「再古代,是母系社會,女人擁有的男人更多。」
在那個以女人為中心的國度,沒有明確的婚姻制度,男和女喜歡的便走在一起,或一夜,或在女方的家同居。相愛,便繼續;厭了,男方便離開。如果用今天的角度大概是:「條仔完鬆咁 L 爽?」逆向思維,那會否可能是「戀愛最自由的年代」 ?有一點頗特別,若然生了 BB,跟小孩最親近的男人不是父親,卻是舅父。爸爸,誰在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