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用文字的人,物以類聚,朋友間當然不乏用字抵死絕妙的人。其中一個精警的例子是,一女性朋友在形容某男生的不羈時,用上了這樣的比喻。
「可憐他一生自以為是情聖,處處為愛過的女生善後;可是,被他撇下的,無不把他視作段正淳!」
有讀過金庸小說《天龍八部》的人,當然明白,段正淳是個到處留情的人,他自以為每個愛過他的女人,也只是過去式;但他卻不知道,這些女人對他的恨,是現在進行式。
朋友這樣的比喻,貼切得很,因為她口中的男人,正是那種無論刻意不刻意,也樂於與「情聖」兩字為伍的人。
也許,遇上情聖是種不幸,因為只有情聖,或是自以為自己是情聖的人,才會不自覺或自覺地,令人愛上自己。因為,他們以為,讓人愛上是種榮譽。但我肯定,世上有著另外一種人,會視「被愛上」為負擔,因為,不只愛人有著責任附帶,連被愛,其實也是有責任的。擁有伴侶的人,在克己的角度看,是應該盡量避免跟其他人傳遞錯誤信息的。如果擁有伴侶的人,還令人對他生愛,他便不是個正人君子了!
說著這樣的話,該是史前動物,是吧?這個年代,早已不存在這樣的觀念和思想,是吧?若是這樣,人便該公平一點,騙子之能成騙子,因為有人被騙。被騙的,總有不少是貪心而被利用了,讓人有機可乘。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,自己不無責任吧?若是真的無知被騙,惟有嘆聲倒楣,及早離開。若是冒險心態作祟,玩火卻被火傷,便別怨天尤人。誰說戀愛不是賭博?誰有必勝把握?
小心去愛,和小心不被錯愛,也是對自己負責任的行為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