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新年,按傳統著新衫新鞋。衫褲儲起了利是後再買也未遲,既(衫)生猛又(褲)富貴嘛。不過,由於諧音關係,一般香港人都會趕在過年前買鞋。
可是,自從成長後,我便沒有過年要買新鞋的習慣。畢竟對我而言,鞋是必需品,破了就買。當然,說穿了是對自己孤寒吧!
今年年中,日常穿的那一對白色波鞋,側車線開始斷開。由於常穿的關係,就索性看看它的生命力有多強,照著照跑。誰知年尾忙到甩轆,只能看着它一天分開一點,也沒時間去理。終於捱到年尾,鞋底幾乎跟鞋皮面分家,正正式式甩皮甩骨。
於是,趕在年三十晚,便飛奔出旺角買鞋。
一個接近二十年的習慣,大概讓我成了買鞋最不講究的男人。這些年來,我總是無間斷地擁有同一對鞋,只是顏色不同而已。
那是一對 1985 年面世,首次以「籃球之神」命名的籃球鞋。
記得在我還以為可以馳騁街場(室外硬地籃球場)的年紀時,我是追此系列的新款來穿的,出了第十代就買十代,出了第十一代就買第十一代……好像一直買到第二十代。由學生時代,一直追到出來社會工作。雖然此系列的球鞋已是最 update 的設計,但打完半日波,脫掉鞋襪之後,除了一陣汗臭外,也免不了出現麻煩得要命的水泡。不刺破總是「哽住哽住」,刺破又痛得不想落地。
可是,自從一起打波的朋友一個接一個冇咁得閒,我似乎需要一雙日常鞋多於真正功能考慮的籃球鞋。但由於心中有一團熱愛籃球之火,我還是會選籃球鞋當日常鞋來穿。正正是這個契機,我便從第二十代回歸到第一代。
試想想,任何一個三十年前的頂尖設計,當然不可能再肩負原來目的吧!穿那對「籃球」鞋自然不會是以打籃球為目的,近年已成了百搭潮鞋。而且,比起一般休閒鞋,舒適感仍是過之而無不及。於是,同一款鞋,一著就著了十幾年,大概五顏六色都有。
前年小弟結婚,因為做過多次兄弟,見證過不少新娘子企到腳跛,於是決定選一雙全白色波鞋作為我倆結婚當日的鞋。
當時,我已經心想禮服及婚紗,一世人著一次,唯獨結婚時的鞋,可以在婚禮後繼續穿。如此一來,那對白色波鞋便有了紀念意義。但由於鞋是消耗品,所以一定要選一對不易被市場淘汰的款式。
望一望自己雙腳……咦!完全符合要求喎!
舒適度不在話下,1985 年至今仍每年推出復刻版,要再買也方便。而且,全白色更是男女同款的普遍色。於是,我們很快便決定在婚禮當日,一起穿上那對純白色的第一代。 一切托眾親友的福,那天的婚禮順利進行。
婚後這幾年,我一直穿著那一對白色的第一代,陪我開工、旅行、行街、開會……彷如另類的婚戒。於是,在破損得不能再穿時,便買一對全新的。當我以為輕輕鬆鬆之際,奇怪地找了好幾間波鞋店也沒有全白色的。
原來半年前,已經斷貨!
我走遍了好幾區的專門店,也找了好幾區後,時間一分一秒接近大年初一。一係不要信,一信就十足,我也為買新鞋而急起來。我問了好幾次自己,要是買相似的款式,可以嗎?答案是明顯的,甚至我覺得必定要白色。否則,便要跟老婆一起買另一隻顏色。對了!就像婚戒一樣,總是一對吧!
當心急如焚的時候,終於在最後一條街的街尾那間店找到(枉我是在街頭行起)。我幾乎沒有問價錢,只怕沒有我的size。幸好,還有。
「要唔要試一試呀?」店員問。
「唔駛,肯定啱。」我指一指自己那對殘破不堪的第一代。「咁多年,著開嘅。」
「明晒,收到。」
當我大拿拿付了一個「折扣停用」的價錢後,我沒有一絲肉赤,反而為了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而安心。我將自己的生活細節帶給另一半,也讓這個細節一直延續,而且給予一層意義。
新一年,我會「繼續」穿白色第一代。
人總會老的,但念舊就如買同一款鞋;歷久,常新。
重溫:
兩個天堂(全十九集)
愛上不存在的妳(全十六集)
靈玲(全八集)
野.火(全十集)
前度暫存迷你倉(全兩集)
如果Double May有特異功能(全十五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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