貽興︰
我剛與一起10 年的男朋友分手了,他是一個已婚男人,分手是我提出,我知是最正確的決定,他都無再找我了,但我對他的怨恨一直都未能減退。
我很唔開心,和他一起咁多年,我一直都咁努力去付出我嘅感情, 點解最終一點都感動唔到佢?
無論一起時佢對我幾好幾好(所以先和他一齊咁耐), 但其實佢就無想過放棄家庭,而和我光明正大咁一齊,咁即係唔愛我啦,咁我地一齊咁多年,又算係乜?
我要怎樣才可以唔恨佢而又忘記佢呢?這刻我真係好討厭男人,我怎樣才可平靜下來呢?
P.S. 我知我自己有責任,但我係真心付出,所以才咁唔開心,請你明白!
冰
冰:
我明白,所有旁觀者都明白,恐怕只是你不明白而已。
其實有什麼好怨呢?跟一個已婚男人一起,你不是天真得以為他真的會為你放棄家庭,離婚跟你一起吧?OK,我就當你真的相信他,但我可以斬釘截鐵的告訴你,如果一個已婚或者已有女友的男人跟你一起,三五年內都沒有真的以行動回應你的訴求,那麼,他根本就沒有真的打算為你而離開自己的元配。
如果最初幾年是你天真是你單純,誤信男人謊言,也不可能被騙足十年都沒有一絲懷疑吧?你不會跟他九年多才驚訝發現原來他沒有意思離婚吧?你今年幾歲?
就當最初幾年是你被蹉跎被欺騙,剩下那五年七年卻是你懶惰,或者,緣木求魚,過分天真。
女人做第三者,一求金錢,二求快樂,如果你當中有得到過其中一樣,便已賺到,名份二字,一直不在package 之內,你想得到,不過是天真,或者,貪心。
男人該恨,但你也不完全是值得同情的人。如果真要恨,請一併恨自己的懶惰、愚蠢和天真。明知結局如此,為什麼事後要把所有責任推卸給對方,自己樂於做個向人哭訴的受害者?既然你一早知道他不愛你,你又為什麼不早點離開他?
悟以往之不諫,知來者之可追。冰,過去十年別再介懷了,好好把握餘下十年,才是正經。
祝 十年磨劍
貽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