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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所有事情都會有一個盡頭,始終會完,會淡。某日,同事又半帶戲弄地把你的新消息告知,因為她以為我對你還著緊。那一刻,我感到很驚訝,我看著你的近照,沒半點反應,沒有不安、沒有怦然心動。我冷靜的想了一想,快十年了,淡出了也應該吧!我想,我真的把你放下來了。

聽眾跟我說,獨個兒走的旅途會很寂寞,但我不同意。剛過去的旅程有好些日子是獨處的,很寧靜,回想起來,那些日子當中我原來沒有想起過你。這對比很明顯,以往無論去到世界的哪個角落,無論是甚麼美麗的風景、怎麼樣的美食,我的心裏或多或少,總會假想你在旁的景況;你會同樣喜歡這風景嗎?你會把美食分一半給我嗎?這次卻明顯的沒有這樣想起過你。路上跟友人談及某齣舞台劇,回想起初次觀看時的種種興奮,我記得那劇場、記得坐的位置、記得落幕後我還不捨離去,站在樂隊旁看他們演奏完場曲的最後音符;還記得我穿的外套、記得在中場休息時買了紀念別針,還興奮的要即時戴上……這才記起,給我戴上的是你,這才記起你!

十年才放下一個人,有人說我沒用,有人說總是好事,我說……

每當想起你而感到苦惱之時,我都會暗罵自己,說自己不爭氣。可是,從來都分不清我是否願意把你忘記,因為想你時,痛楚其實是帶著點暖意的。我經常鼓勵別人,要是放不下便不要硬來,任由它好好的跟自己共存吧。可能就是自己把這武功練得太爐火純青了,太習慣了,連它悄悄走了也不知曉。

開始過著不再思念你的日子,還未習慣過來,偶然想起你時,那感覺很奇怪,就是沒感覺的,空蕩蕩,像被吊在半空,無重,無痛……就是沒了感覺,蠻恐怖的。但是,若要為驅去這空蕩而再逼自己愛你,又是太不由自主的了!

結論是,原來這麼多年來,想你是一種寄託,不知道作用何在,不知自己是否仍渴望跟你重修舊好的思念著,原來只為了一個寄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