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說我愛你,但你不相信,你還說因為在我的臉書看到我之前的言論而要跟我分離。
那為甚麼還迫我要簽那一紙婚書?我簽了,以為你就會對我改觀,明白我對你的愛,但是現實是,你依然不相信我。
「你簽了就代表你真的愛我嗎?」
我沒想過這句說話是由你口中說出,因為我以為那一張紙是神聖的,而我的簽名也是貞潔的,但是在你心中,你只記得那個過去的我,尤如被害妄想症一樣,幻想著將來的我會對你如何不忠和傷害你。
不要那麼傻好嗎?我是真的愛你和屬於我們的家,只是愛的方法比較反傳統,不是常人所接納,但你說過你會包容的,會接納的,結果呢?
你就在大庭廣眾之下拿住我簽過的那一張紙,當場跟我說,「因為你過往的言論及所作所為,我現在宣布你這生不準再愛我!」,你說的這句話,連路人聽到也感到詫異。
「為甚麼你這專制和獨裁呢?」
「我認為你是個危險的人。」
「你認為?你知道我的本意,看得見我的真心嗎?」
「這些都不重要,最重要的是,我認為。」
你這麼自我中心,不願意聆聽別人的意見,一意孤行地做出決定,不理會其他人的感受,你這自私的人,還配接受我的愛嗎?
當然不配。
如果主角換作是你,你的另一半因為他「認為」就跟你分手,不願意和你結婚,你甘心嗎?你覺得合理嗎?
這根本不合理的吧?這根本就是橫不講理。
覺醒吧,不要再盲目地向錯誤的對象付出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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