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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.O.P吸食大麻案香港時間今午12時50分於法院進行裁決。

法院對T.O.P作出裁決:「被告人(T.O.P)承認所有罪行,大麻除影響自身健康,亦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壞影響,需要嚴厲處罰,因考慮到被告人承認所有罪行並且積極反省,也沒有刑事案底,故決定判其有期徒刑10個月,緩刑兩年及罰款1萬2千韓圜(約82港元)。」即係如果T.O.P呢兩年內無犯事,就唔會被送去坐監,粉絲唔洗太擔心啦~

中午時份,大批傳媒於法院門外守候,T.O.P再鞠躬道歉,表示會接受法院的判決,並說:「我想再一次真心地說對不起,我正在反省中,我會以新的心態生活下去,而關於國防義務,我會按照處分誠實地履行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