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病,泛指一切影響精神狀態及活動的疾病。由於患者的思想出現問題,他的言語和行為包括思維、情感、意志、知覺及認知等各方面均有異常的表現,有些患者亦有可能產生幻覺。
精神病的種類
精神病大致上可分為兩大類:重性及輕性精神病。
重性精神病又稱為情感性精神障礙。常見病症包括:
- 抑鬱症
- 妄想症
- 躁狂抑鬱症
- 精神分裂症
- 老年痴呆症
輕性精神病又稱為焦慮性精神障礙病。常見病症包括:
- 精神衰弱
- 失憶症
- 焦慮症
- 恐懼症
- 強逼症
精神病的病因
精神病是沒有單一或明顯的病因,通常由多種誘發因素互相影響而產生:
生理因素——腦部細胞不正常、腦部功能及分泌失調
心理因素——個人性格、情緒、際遇
環境因素——生活壓力、重大轉變、創傷經歷
遺傳因素——精神分裂症、抑鬱躁狂症等精神病有遺傳傾向
其他因素——精神因素、軀體因素及心理壓力等。
精神病的三個階段
(一)前驅病徵
前驅病徵是指患者的思想、行為開始發生變化,逐漸形成精神病但未有明顯的精神病病徵時的階段,這階段平均歷時幾個月,但也可以是數日至數年不等。
(二 )急性病發期
急性病發期是指精神病病徵變得活躍的階段,如不在這時期治理,情況便會持續數日至數月。在這個階段,患者可能需要入院接受進一步的治療。
(三)復原期
復原期是指精神病病徵得到控制的一個時期,透過藥物治療、藥物檢討、輔導、實際幫助及家人的支持,患者可重建他們的生活。
精神病的治療
不同的精神病需要不同的治療方法,重性精神病可以用藥物治療,而輕性精神病則可用心理治療。一般的治療方法有:
- 藥物治療
- 腦電盪治療
- 腦電描記法
- 心理治療
- 行為治療
- 復康治療
精神病的處理方法
當患者發覺自己患上精神病,可到為精神及情緒受困擾人士提供支援的社區中心、團體或向心理治療師、精神科醫生尋求協助。